西伯紀 西伯紀|第三期| Issue Mar 2015 | Page 4

我的異象分享

太5:14-16 你們是世上的光。城造在山上,是不能隱藏的。人點燈,不放在斗底下,是放在燈臺上,就照亮一家的人。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

  作為一個音樂佈道人,我認定我們必須走出教會的四度牆。這二十年多的音樂事奉,讓我明白,人點燈,是放在燈臺上。許多人設定佈道的場景,是在教會裡,主要是邀請朋友進入教會裡聽道。我不是否定這形式的佈道,只是,今天太多人是「心蒙脂油,耳朵發沉,眼睛昏迷」(賽6:10),在這較被動的模式外,我們是否需要更大膽,更主動地把燈光照在暗處?而非只是帶人從暗處進入光明(教會中)?

  我相信基督教的婚姻觀是最美好的,應當被高舉、被重視。可惜,為要捍衛教會信仰的核心價值,例如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,未洗禮的要先洗禮,離婚的又不可以再踏教堂等等,我們便只好把這好東西封存在教會內,以免犯禁。這個舉動,無疑是出於對信仰的認真與堅持,出發點是好的,卻令教會以外的人卻步。其他人如何可以看見婚姻的真諦?如何可以學習?如何可以「幸福」?對不起,在某程度某角度下,個人認為這不是耶穌的教導───把燈放在臺上。

  燈光是必須放在燈臺上,才能讓別人看見。既然教會有其包袱,不能擔綱婚姻上的燈檯這角色時,當世界的家庭觀性愛觀越來越扭曲與敗壞時,我就開始發夢,問問自己,問問教會,我們是否可以利用我們的創意,以基督教婚姻觀為核心價值,主動走出教會,放下手上包袱,以我們「不是要人服侍你,乃是要你服侍人」的獨有服務精神,發展一個具吸引力的婚嫁主題公園?直接把燈檯放在世界黑暗處?

  於是,一個沒有財沒有勢,只有無盡創意與單純發夢的人,獨力構想了一個大得大概不可能成事的計劃───《囍源婚嫁主題公園》。

西伯

[2012-07-10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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