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e China Investor Volume 1, Issue 1 | Page 32

投资者征收的税款按照普通美国税率计征 。 税基为总 收入减去准予扣除额 , 包括经营成本 、 管理费和利息 费用 。 根据美国 / 中国所得税协定 , 不被视为实际关联 收入的被动收入 , 如股息和利息收入 , 一般按总收入 的 10 % 课税 。
直接向美国投资的外国公司通常必须缴纳美国分支 机构利得税 , 旨在重复课征当美国公司向其外国母公 司 支付 股 息 时 会 适 用 的 二 级 美 国 预 提 税 。 然 而 , 对于 中国公司投资者而言 , 此规定不适用 , 因为美国 / 中国 所得税协定中有完全豁免分支机构利得税的规定 。
遗产与赠与税
在遵守特定豁免和除外条款的前提条件下 , 高净值中 国个人投资者一般必须就其位于美国国内的房产缴纳 遗产与赠与税 , 包括不动产和有形动产 。
中国投资者转让无形资产 , 如持有的美国或外国公司 的股票 , 不必缴纳美国赠与税 。 然而 , 转让美国公司 的股权会产生美国遗产税 。
常见投资结构 : 直接投资结构
在没有任何具体税务规划的情况下 , 中国投资者可以 选择直接投资美国房地产或通过使用单一股东美国 有限责任公司 ( LLC ) 。 在此结构下 , 由于美国有限责 任公司适用透明的美国税收制度 , 中国投资者必须提 交美国所得税申报表 。 在进行税务审计时 , 美国税务 机关可以检查投资者在全球范围内的交易 , 例如 , 以 证明美国不动产产生的法律和会计费用 。 此外 , 若投 资者是中国公民 , 直接持有美国不动产必须缴纳美国 遗产与赠与税 。
为避免上述税务风险 , 我们已经与中国投资者客户合 作采用其他投资方式 , 如下文所述的美国公司结构和 二级公司结构 。
美国公司结构
中国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美国公司进行投资 , 该美国公 司将作为中间公司起到避税作用 。 当购买多处不动产 时 , 每处不动产可以由美国有限责任公司直接购买 。 在这种情况下 , 美国中间公司然后会向上述美国有限 责任公司进行投资 。 采取这种结构的优点是中国投资 者不必提交美国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, 转让美国公司的 股票也不必缴纳美国赠与税 。 这种方法的缺点是美国 公司向中国投资者支付的股息一般会计征 10 % 的美国 预提税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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