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EWLEAF WEEKLY 2017/08/12 | Page 7

联邦税务局 7 月发 2 万罚单 蓄帐户超额供款了 2100 元,因为截止至 2016 据环球邮报(Globe and Mail)报导 , 联邦 超出了 5500 元的供款上限。 税务局今年 7 月向多达 2 万名加拿大人发出了罚 款通知书,指他们在 2016 税务年度向免税储蓄帐 户 (TFSA) 超额供款,必须补缴超额供款的税金。 年 10 月,她在 2016 年的供款总额为 7600 元, 假设 Theresa 在 2016 年 10 月 30 日过后 没有再向免税储蓄帐户供款,也没有取款出来, 那么,她将要就超额供款缴付罚金 63 元,计算 专业会计师强调 TFSA“储蓄”性质 本报就此采访了列治文会计师景先生,景先 生建议最好在每年的年终检查一下自己在当年向 免税储蓄帐户供款的总额,一旦发现超额供款的 情况,应立即将超额部分从帐户内取出,从而避 联邦税务局就免税储蓄帐户超额供款提供 方法是超额供款的 1% 乘以 3 个月,即 2016 年 了如下例子,说明税局是如何计算超额供款的罚 的 10 月、11 月 和 12 月。 假 设 Theresa 在 超 金 的。Theresa 是 一 名 31 岁 的 加 拿 大 居 民, 额供款后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,然后在 2016 年 景先生表示,免税储蓄帐户的本质用途是用 她在 2009 年 2 月开设了一个免税储蓄帐户。她 10 月 31 日将超额的 2100 元取出,她仍必须就 来储蓄的,所以在免税储蓄帐户的供款应用作长 在 2009 年、2010 年、2011 年 和 2012 年 分 超额供款缴付 1% 的罚金,但仅仅是一个月的罚 期投资和储蓄,而不应该用于频繁地炒卖股票或 别向免税储蓄帐户供款 5000 元,她在 2013 年 金,那就是 21 元。 做其他高频率的投资。他说:“无论是定期存款 和 2014 年分别向免税储蓄帐户供款 5500 元。 在 2015 年,她又向免税储蓄帐户供款 1 万元。 Theresa 在 2016 年 2 月, 向 免 税 储 蓄 帐 户 供 款 3500 元, 其 后 在 当 年 获 得 一 笔 4100 元 的 横财,她忘记了自己在 2016 年的供款上限是 5500 元,她在 2016 年 10 月 30 日将 4100 元 悉数存入免税储蓄帐户。这样一来,她向免税储 尽管联邦政府在 2009 年引入免税储蓄帐户 至今已有 9 个年头,但每年依然有不少加拿大人 因超额供款而收到警告信和罚款通知书。至于联 邦税务局是否将像过往那样酌情豁免罚款,则要 视个人的情况和运气而定了。 免被税局罚款。 还是债券,均属于长期投资和储蓄,因为人们不 需要投入大量时间。但是,经常性地炒卖股票, 导致免税储蓄帐户内累积大量金钱,就已经背离 了该帐户用于储蓄的目的,很可能会被税局追查。” 温哥华华裔李女士 7 月初收到联邦税务局发 出的罚单,指她曾在 2016 年向免税储蓄帐户超 额供款 3440 元,必须因此而缴付近 400 元的 罚款。李女士仔细查核了自己的供款记录后才发 现,她曾在 2015 年从免税储蓄帐户中取出了两 千多元用于孩子夏令营的花费。当她在 2016 年 年初向免税储蓄帐户供款时直接存了 1 万元,导 致多存入了 3440 元。 August 12-18, 2017 | NEW LEAF WEEKLY 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