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B5 Investors Magazine Volume 5, Issue 1 | Page 71
国的意图,E 签证申请人也不必在外国拥有其未打算
放弃的住所。外国申请人可以出售其住所,将所有家当
搬移至美国。正常情况下,外国申请人明确表示其打算
在 E 身份到期后离开美国即可 ... 申请人可以是移民签
证申请的受益人。然而,外国申请人如表明其意图是
在其身份终止后离开美国,不会留在美国调整其身份
或不论是否合法以其他方式继续留在美国,也可满足
规定。”
因此,对于那些计划在 I-526 申请获批后相对较短时
间内入境美国的投资者来说,格林纳达 CBI 转 E-2
身份是切实可行(甚至是必要)的方案。
MATTHEW T. GALATI
Matthew T. Galati 是 Green and
Spiegel LLC. 美国投资者和企业家分
部的部门经理 , 该公司于 1962 年成
立于多伦多 , 是加拿大成立最早也是
规模最大的移民专项法律事务所 , 代
表寻求美国、加拿大、加勒比海地区
和其他国家移民机会的投资者和企业
家。他任职于公司的费城办公室。
Green and Spiegel International Inc.
是经过授权的格林纳达投资移民项目
子代理。
SHEILA M. HARRIS
Sheila M. Harris 是格林纳达圣乔治的
Grant, Joseph & Co 事务所合伙人 ,
执业领域包括公司法、金融、外国投资、
财产法和移民。她是格林纳达投资移
民项目的持照本地代理人 , 已经成功
为来自世界各地的合格申请人递交了
大量移民申请。
注释:
1 9 FAM 402.9-6(F)
2 9 FAM 402.9-6(D)
3 8 CFR 214.2(e)(5)
4 9 FAM 402.9-4(C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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