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B5 Investors Magazine Volume 4, Issue 2 | Page 58

3. 家庭收入中位数不超过整个州的家庭收入中位 数或相关都市统计区家庭收入中位数中较高者的 60%。” 1 根据此提案,基于位于项目所在地以外的人口普查区 申请资格认定的项目将不符合条件。不符合条件的项 目必须使用更高的投资门槛,拟议金额为 1,000,000 美元。 2017 年 4 月末,EB-5 签证计划到期之前,参议院多 数党党鞭和移民分委委员会主席参议员 John Cornyn 起草了《2017 年 EB-5 投资移民签证和区域中心签证 计划综合改革法案》或称《EB-5 改革法案》。 此立法提案与《2017 年美国就业创造和投资促进改革 法案》类似,只允许项目使用一个人口普查区申请资格 认定。此外,此立法提案还使用了类似的标准,但是要 求必须同时满足三项标准,因而比仅要求满足一项标 准的联邦 NMTC 计划更加严苛。 57 EB5 投资者杂志 提案规定: “贫困城镇人口普查区 –‘贫困城镇人口普查区’是指根 据美国社区调查最近五年的统计数据,符合以下条件 的任何人口普查区:位于都市统计区以内;该人口普查 区的贫困率高于 30%;该人口普查区的家庭收入中位 数不超过整个州的家庭收入中位数或相关都市统计区 家庭收入中位数中较高者的 60%;该人口普查区的失 业率至少为全国平均水平的 1.5 倍。” 2 此提案是最严苛的,要求项目所在地仅限于一个人口 普查区中,贫困地区必须同时满足三项 NMTC 标准。 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使用更高的投资 门槛,拟议金 额为 1,000,000 美元。 其他提案 部分利益相关者建议国土安全部 / 国会采用加利福尼 亚州州长商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模型,该模型使用统 一客观的标准, 但其要求是各项改革议案中最宽松的, 限制相邻人口普查区的数量。这会使得项目可以创造